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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中心負責是推廣教育,屬於非學位的課程,推廣教育學分班原則上需18週(學期課),學年課程需36週,暑期亦需9週,依規定修畢核給「學分證明書」,請您參考本校推廣教育選課程統(https://uaap.ntua.edu.tw/exeducation/)。
本校無法透過修習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而取得學位/畢業證書(教育部規定),任何學位班均需經過入學考試及格後才能入學修習,亦無您所言的短期修習就能得學位;有關正規學制入學方式,請洽本校教務處或網站(https://aca.ntua.edu.tw/list.aspx?ca=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