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文學作家選讀[隨]
報名須知
- 【修習效益】年滿22歲以上,①修習達80學分(含)以上,得以專科非本科生報各校二年制在職專班(二技)入學考試;或②修習達40學分(含)以上,得以高中同等學力報考各校日、夜間學士班(四技)入學考試。
- 課程若額滿,請來信ee@ntua.edu.tw排候補;「候補學員」在114年2月10日(一)10:00前,都未接到遞補通知,表示無名額,請改選其他課程。
- 學員於修習期間應遵守本校及開課單位的相關規定,如有報名資格不符、患有或疑似患有法定傳染病、不當行為影響教學及學員上課,經通知仍未改善者,得取銷其修習資格。
- 報名時間:
- 『所有學員』網路報名:自113年12月30日(一)14:00起,至114年2月10日(一)10:00止;最遲於114年3月3日(一)前完成報名及繳費,逾期不予受理。
- 報名資格:①年滿18歲以上;或②未滿18歲者,需高中職畢業,並檢附畢業證書。
- 招生簡章:113-2_推廣教育「學、碩士課程」學分班招生簡章《點我開啟》;113-2_推廣教育學分班「開學注意事項」《點我開啟》。
※課程名稱有[上]或[下]為學年課程,[隨]為附讀於正規學制,[A]、[B]、…為課程班別,非指不同課程。 - 收費標準及繳交資料:應繳金額= 報名費500元(學分班1學年繳交1次,本校教職員生及校友免繳)+課程總費用。
※繳費帳號請登入本系統,在「常用服務>>檢視選課、繳費帳號及繳費情形」查詢;繳費1個小時後,亦可在此查詢繳費情形。
※除未滿18歲報名學士課程,需繳交高中(職)以上「畢業證書」影本外,不用再繳交身分證、繳費收據、報名表…等資料。 - 退費標準:
- 報名繳費後至開課日前:退還繳交費用9成,不含報名費。
- 開課日後至課程三分之一前:退還繳交費用5成,不含報名費。
- 逾課程三分之一:不退費。
- 報名繳費後至開課日前:退還繳交費用9成,不含報名費。
- 其他相關事宜,請參閱本校推教中心「常見問題」《點我連結》,或來電(02)2272-3568或ee@ntua.edu.tw洽詢。
課程資訊
師資簡介
學歷:
私立輔仁大學中國文學系博士
經歷: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通識中心兼任助理教授;國家教育研究院成語典編修委員
課程簡介
課程概要
台灣新文學的發展,從1920年代日治時期至今已將近100年;受政治、歷史、哲學、族群、文化與藝術潮流變遷的影響,形成豐富多元的文學樣貌,也產生許多值得關注的作家與作品。本課程目標在於透過對台灣新文學作家作品有系統的介紹,。(一)讓學生了解台灣新文學,自1920年代到1990年代的流變與豐富、(二)認識更多台灣新文學優秀作家與作品、(三)了解如何分析小說、詩歌、散文等各種文類、(四)學習如何寫作讀書心得與收集資料做初步的研究工作。
教學目標
(一)讓學生認識更多台灣新文學優秀作家與作品
(二)了解作家們觀照的面向與議題
課程要求(含課堂外作業要求)
※ 出缺席辦法
1.每學期有3次請假額度,須在課前或當天以郵件聯繫老師,簡述原因,並於次周上課時與老師核對。 (第4次請假或逢期末考試時須附正式證明);第5次起視同曠課。
2.遲到:以老師開始點名為基準,遲到一節扣學期總分1分,第二節才到扣總分2分。
3.曠課:每次扣總分3分,該次作業不計分。曠課滿3次,或總缺課(曠課、請假、遲到)次數達每學期3分之1者,即喪失修課資格。
※其他注意事項
1.札記、報告等作業嚴禁抄襲,或從網路資料拼貼、AI生成。違反者一律零分計算。
2.為尊重發言者,上課請勿使用電器用品,如手機(調震動)、電腦等。如警告第二次時,將視為不在課堂現場。
3.營造共同學習環境,請踴躍發言!
4.課綱及課程相關事項,若有認知差異,以老師詮釋為依據,並作適當調整。
評量方式
課前小組預習札記2篇 10%
作業2篇 10%
筆記 10%
課堂表現 (隨堂討論 + 發言) 30%
期末測驗 40%
參考書籍或網址
-
書名:無
作者: / 出版社: / 出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