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學[C][隨]
優惠說明
報名須知
- 依教育部規定,「111-暑」學分班課程結束日在9月份,應與「112-1」學分班一併合計18學分;另外,二年制在職專班不能抵免學分,惟非本科生之補修科目得申請免修,其免修科目之學分,須以其他課程補足,詳洽本校教務處或報考學系。
- 報名資格:(1)年滿18歲以上;或(2)未滿18歲者,需高中職畢業,並檢附畢業證書。
- 招生簡章:112-1_推廣教育「學、碩士課程」學分班招生簡章《點我下載》。
※課程名稱有[上]或[下]為學年課程,[隨]為附讀於正規學制,[A]、[B]、…為課程班別,非指不同課程。 - 報名時間:
- 『所有學員』網路報名:自112年7月3日(一)14:00起,至112年9月4日(一)10:00止;最遲於112年9月25日(一)前完成報名及繳費,逾期不予受理。
若課程額滿,請來信ee@ntua.edu.tw排候補;「候補學員」在112年7月3日(一)10:00前,都未接到遞補通知,表示無名額,請改選其他課程。
- 『所有學員』網路報名:自112年7月3日(一)14:00起,至112年9月4日(一)10:00止;最遲於112年9月25日(一)前完成報名及繳費,逾期不予受理。
- 收費標準及繳交資料:應繳金額= 報名費500元(學分班1學年繳交1次,本校教職員生及校友免繳)+課程總費用。
※繳費完成1個小時後,可以登入系統「常用服務>>檢視課程清單」查詢繳費情形。
※除未滿18歲報名學士課程,需繳交高中(職)以上「畢業證書」影本外,不用再繳交身分證、繳費收據、報名表…等資料。 - 退費標準:
- 報名繳費後至開課日前:退還繳交費用9成,不含報名費。
- 開課日後至課程三分之一前:退還繳交費用5成,不含報名費。
- 逾課程三分之一:不退費。
- 報名繳費後至開課日前:退還繳交費用9成,不含報名費。
- 其他相關事宜,請參閱本校推教中心「常見問題」[點我連結],或來電(02)2272-3568或ee@ntua.edu.tw洽詢。
課程資訊
授課時間
(三)15:10-17:00
學年/學期
學期課
開課單位
通識中心
招生名額
2 位
修習限制
曾修畢「藝術概論」該課程者,請勿重覆修習。
課程起訖
2023/09/13 ~ 2024/01/10
學分/時數
2.0 / 36 hrs
上課教室
教研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