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像故事力|短影音實作營[B]

影像故事力|短影音實作營[B]

優惠說明
限量早鳥贈好禮!成功開班後,前6名完成報名者可獲7-11禮券200元一份!

報名須知

  • 本體驗營的費用《不包含「食、宿」》,①住宿部份:推薦位於板橋府中站的「府中棧」,您可以上網搜尋或是比較其他飯店;②中午用餐部分:校園內有摩斯、7-11提供餐點、學校周邊也有餐飲店,我們也可以協助代訂便當。

  • 本體驗營將於115年1月26日後,陸續公告確定開班的課程(或於各課程的開課日前1週通知),請修習學員注意。
    1. 報名時間:即日起開始報名。
    2. 招生對象:國中以上,對課程有興趣者,皆可以報名參加;採取「先報名繳費者」,優先錄取。
    3. 招生簡章:
    4. 繳費方式:請登入本系統,依「常用服務>>檢視選課、繳費帳號及繳費情形」,所示的第一銀行(代碼007)「14碼虛擬帳號」繳費,請勿用他人帳號繳費;若應繳金額有錯或有優待未扣,請先來信ee@ntua.edu.tw,或於上班時間來電(02)2272-3568確認,再逕行扣除繳交。
      1. ATM繳費:請至各地ATM繳費,請選擇「繳費」選項,可不受3萬元及約定帳戶限制。
      2. 臨櫃繳費:戶名為「國立臺灣藝術大學406專戶」,帳號為「14碼虛擬帳號」。
        • 第一銀行,請填寫「第一銀行專用存款憑條」,免手續費。
        • 其他銀行或郵局農會,請填寫「跨行匯款單」,手續費自付。
    5. 學員證申請:須繳交相片1張或逕自上傳至本系統,並繳交工本費100元,請至推廣教育中心辦理及領取。
    6. 退費標準:因故退費或溢繳費用,需填寫「退費申請表」(繳溢費用免填寫),連同本人「身分證正、反面」及「存摺封面」等影本(報名時已繳免附),寄至推教中心信箱ee@ntua.edu.tw或傳真(02)2960-4035辦理。退費標準如下:
      • 報名繳費後至開課日前:退還繳交費用九成,不含報名費。
      • 開課日後至課程三分之一前:退還繳交費用五成,不含報名費。
      • 逾課程三分之一:不退費。

  • 課程資訊

    授課時間
    周三至周四09:00-12:00,13:00-16:00
    學年/學期
    學期課
    開課單位
    推教中心
    招生名額
    30 位
    課程起訖
    2026/01/28 ~ 2026/01/29
    學分/時數
    0.0 / 12 hrs
    上課教室
    教研301
    課程備註
    1.本課程將使用自己的手機學習,任何型號皆可。

    2.此課程為本校藝術體驗課程,非針對招生考試;
  • 故不提供「研習證書」,亦不能當作「高中學習歷程檔案」使用。

    3.
  • 如需退費,標準如下:因故退費或溢繳費用,需填寫「退費申請表」(繳溢費用免填寫),連同本人「身分證正、反面」及「存摺封面」等影本(報名時已繳免附),寄至推教中心信箱ee@ntua.edu.tw或傳真(02)2960-4035辦理。退費標準如下:
    • 報名繳費後至開課日前:退還繳交費用九成,不含報名費。
    • 開課日後至課程三分之一前:退還繳交費用五成,不含報名費。
    • 逾課程三分之一:不退費。
  • 師資簡介

    洪淳修老師照片
    洪淳修 老師

    學歷:
    國立台南藝術大學音像紀錄研究所碩士

    經歷: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影創與數媒所專任助理教授

    課程簡介

    課程概要

    短影音盛行的時代,會拍還不夠,要會說故事。本課程由臺藝大影創所洪淳修助理教授帶領,從劇本構思、分鏡概念、個人手機操作攝影剪輯,完整學習短影音的創作流程。
    本課程強調故事力與影像語言的結合,讓學員理解如何用畫面表達想法,拍出具有風格與感染力的作品。
    課程內容包含:影像語言、分鏡概念、手機設備操作、手機剪接、劇本發想等。

    教學目標

    11歲以上,對影像創作、短影音拍攝或對YouTube內容製作有興趣的民眾,不須具備拍攝經驗皆可報名。

    教學設備

    自備手機,任何型號皆可。

    備註

    限量早鳥贈好禮!成功開班後,前6名完成報名者可獲7-11禮券200元一份!

    課程內容與進度

    周次與日期
    內容
    預定進度
    習作考試
    備註
    周次與日期 1 - 2026/01/28
    內容 基礎攝影與影像語言、分鏡的概念操作與練習、數位教學網站教案解析、個人手機設備操作練習、手機剪接教學、劇本發想、實際拍攝、手機剪接、分組呈現
    預定進度
    習作考試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