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出製作[上][隨]
報名須知
- 依教育部規定,「111-暑」學分班課程結束日在9月份,應與「112-1」學分班一併合計18學分;另外,二年制在職專班不能抵免學分,惟非本科生之補修科目得申請免修,其免修科目之學分,須以其他課程補足,詳洽本校教務處或報考學系。
- 報名資格:(1)年滿18歲以上;或(2)未滿18歲者,需高中職畢業,並檢附畢業證書。
- 招生簡章:112-1_推廣教育「學、碩士課程」學分班招生簡章《點我下載》。
※課程名稱有[上]或[下]為學年課程,[隨]為附讀於正規學制,[A]、[B]、…為課程班別,非指不同課程。 - 報名時間:
- 『所有學員』網路報名:自112年7月3日(一)14:00起,至112年9月4日(一)10:00止;最遲於112年9月25日(一)前完成報名及繳費,逾期不予受理。
若課程額滿,請來信ee@ntua.edu.tw排候補;「候補學員」在112年7月3日(一)10:00前,都未接到遞補通知,表示無名額,請改選其他課程。
- 『所有學員』網路報名:自112年7月3日(一)14:00起,至112年9月4日(一)10:00止;最遲於112年9月25日(一)前完成報名及繳費,逾期不予受理。
- 收費標準及繳交資料:應繳金額= 報名費500元(學分班1學年繳交1次,本校教職員生及校友免繳)+課程總費用。
※繳費完成1個小時後,可以登入系統「常用服務>>檢視課程清單」查詢繳費情形。
※除未滿18歲報名學士課程,需繳交高中(職)以上「畢業證書」影本外,不用再繳交身分證、繳費收據、報名表…等資料。 - 退費標準:
- 報名繳費後至開課日前:退還繳交費用9成,不含報名費。
- 開課日後至課程三分之一前:退還繳交費用5成,不含報名費。
- 逾課程三分之一:不退費。
- 報名繳費後至開課日前:退還繳交費用9成,不含報名費。
- 其他相關事宜,請參閱本校推教中心「常見問題」[點我連結],或來電(02)2272-3568或ee@ntua.edu.tw洽詢。
課程資訊
師資簡介
學歷: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戲劇學系碩士
經歷: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戲劇學系兼任講師
課程簡介
課程概要
對學生在表導演技術等不同領域所學之理論與實務,作一完美與整體合作展現。1 劇本分析、2 各部門理念的表達、3 計劃的擬定、 4 演員排練與幕後工作執行、5 戲劇演出整合。使學生相互合作與配合實務作業,以整體合作方式呈現演出。引導學生對排演劇本的解析並鼓勵從中再度創作。建立相互尊重、有效協調、分工合作之人際關係。
教學目標
1.全學年完成班級的畢業製作。
2.具備對一齣戲完整的製作概念。
3.對製作一齣戲各分組專科設計與製作具備基礎的了解。
4.對團隊分工與合作具備基礎的認識。
課程要求(含課堂外作業要求)
1.課堂參與度。
2.製作分組項目討論度。
3.分組設計與製作參與度。
4.畢業製作參與度。
5.畢業製作呈現參與度
評量方式
1.課堂出席參與。
2.分組設計討論執行度。
3.幕前幕後工作參與度。
4.畢業製作呈現參與度。
參考書籍或網址
-
書名:無
作者: / 出版社: / 出版日:
課程內容與進度
相見歡,說明課程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