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學[A][隨]
報名須知
- 依教育部規定,「111-暑」學分班課程結束日在9月份,應與「112-1」學分班一併合計18學分;另外,二年制在職專班不能抵免學分,惟非本科生之補修科目得申請免修,其免修科目之學分,須以其他課程補足,詳洽本校教務處或報考學系。
- 報名資格:(1)年滿18歲以上;或(2)未滿18歲者,需高中職畢業,並檢附畢業證書。
- 招生簡章:112-1_推廣教育「學、碩士課程」學分班招生簡章《點我下載》。
※課程名稱有[上]或[下]為學年課程,[隨]為附讀於正規學制,[A]、[B]、…為課程班別,非指不同課程。 - 報名時間:
- 『所有學員』網路報名:自112年7月3日(一)14:00起,至112年9月4日(一)10:00止;最遲於112年9月25日(一)前完成報名及繳費,逾期不予受理。
若課程額滿,請來信ee@ntua.edu.tw排候補;「候補學員」在112年7月3日(一)10:00前,都未接到遞補通知,表示無名額,請改選其他課程。
- 『所有學員』網路報名:自112年7月3日(一)14:00起,至112年9月4日(一)10:00止;最遲於112年9月25日(一)前完成報名及繳費,逾期不予受理。
- 收費標準及繳交資料:應繳金額= 報名費500元(學分班1學年繳交1次,本校教職員生及校友免繳)+課程總費用。
※繳費完成1個小時後,可以登入系統「常用服務>>檢視課程清單」查詢繳費情形。
※除未滿18歲報名學士課程,需繳交高中(職)以上「畢業證書」影本外,不用再繳交身分證、繳費收據、報名表…等資料。 - 退費標準:
- 報名繳費後至開課日前:退還繳交費用9成,不含報名費。
- 開課日後至課程三分之一前:退還繳交費用5成,不含報名費。
- 逾課程三分之一:不退費。
- 報名繳費後至開課日前:退還繳交費用9成,不含報名費。
- 其他相關事宜,請參閱本校推教中心「常見問題」[點我連結],或來電(02)2272-3568或ee@ntua.edu.tw洽詢。
課程資訊
師資簡介
學歷:
美國俄亥俄大學雕塑藝術學類碩士
經歷: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通識中心兼任講師;美商台灣德聯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橡樹電子)人力資源處經理;台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特助兼工安環保部經理;聯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集團管理中心處長
課程簡介
課程概要
「藝術學」乃是一門跨領域之藝術基礎理論課程,以培養學生之藝術基本知能、多元的審美能力、增廣創作思維和明白藝術家的責任等為本課程的教學目標。
教學目標
教學目標:
提升學生對藝術之基本認知與欣賞能力,以奠定創作基礎與增進生活逸趣。
課程內容:
單元一: 藝術的定義與藝術世界
單元二: 藝術的發生
單元三: 藝術呈現的形式及藝術家創作類型
單元四: 藝術的功能與表達內容
單元五: 藝術的結構與美的形式
單元六: 藝術的風格類型
單元七: 藝術評論
單元八: 藝術創作欣賞相關理論
單元九: 藝術創作的材料與類型欣賞
單元十: 藝術創造與美育/同學個人藝術經驗分享與呈現
課程要求(含課堂外作業要求)
1. 到課與參與課程討論
2. 閱讀指定文章或訊息
3. 參觀展覽或演出
4. 撰寫期中書面報告
5. 期末同學個人藝術經驗與學習心得分享與呈現
評量方式
1. 到課及參與課程討論與自學呈現30%
2. 依相關課程內容撰寫期中書面報告或個案報告40%
3. 學期考試與同學個人藝術經驗與學習心得分享與呈現30%
參考書籍或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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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藝術概論
作者:張純櫻 / 出版社:麗文文化 / 出版日:2009 -
書名:Varieties of visual experience
作者:Feldman, Edmund Burke / 出版社:Abrams / 出版日:1992
課程內容與進度
藝術的定義與藝術世界
1. 個人功能與內容
2. 社會功能與內容
3. 物質環境功能與內容
1. 表達客體真實性的風格
2. 型式法則的風格
3. 表達情緒類型的風格
4. 夢幻式的風格
批評的種類
a. 新聞性
b. 教學性
c. 學術性
d. 通俗(輿論)性
e. 藝術家批評
價值判斷的類型
a. 形式主義
b. 表現主義
c. 工具主義
執行批評的步驟
a. 描述
b. 分析
c. 詮釋
d. 評價
創造的聯想與符號
同學個人藝術經驗與學習心得分享與呈現
討論
同學個人藝術經驗與學習心得分享與呈現
討論
同學個人藝術經驗與學習心得分享與呈現
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