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概論[隨]
報名須知
- 依教育部規定,「111-暑」學分班課程結束日在9月份,應與「112-1」學分班一併合計18學分;另外,二年制在職專班不能抵免學分,惟非本科生之補修科目得申請免修,其免修科目之學分,須以其他課程補足,詳洽本校教務處或報考學系。
- 報名資格:(1)年滿18歲以上;或(2)未滿18歲者,需高中職畢業,並檢附畢業證書。
- 招生簡章:112-1_推廣教育「學、碩士課程」學分班招生簡章《點我下載》。
※課程名稱有[上]或[下]為學年課程,[隨]為附讀於正規學制,[A]、[B]、…為課程班別,非指不同課程。 - 報名時間:
- 『所有學員』網路報名:自112年7月3日(一)14:00起,至112年9月4日(一)10:00止;最遲於112年9月25日(一)前完成報名及繳費,逾期不予受理。
若課程額滿,請來信ee@ntua.edu.tw排候補;「候補學員」在112年7月3日(一)10:00前,都未接到遞補通知,表示無名額,請改選其他課程。
- 『所有學員』網路報名:自112年7月3日(一)14:00起,至112年9月4日(一)10:00止;最遲於112年9月25日(一)前完成報名及繳費,逾期不予受理。
- 收費標準及繳交資料:應繳金額= 報名費500元(學分班1學年繳交1次,本校教職員生及校友免繳)+課程總費用。
※繳費完成1個小時後,可以登入系統「常用服務>>檢視課程清單」查詢繳費情形。
※除未滿18歲報名學士課程,需繳交高中(職)以上「畢業證書」影本外,不用再繳交身分證、繳費收據、報名表…等資料。 - 退費標準:
- 報名繳費後至開課日前:退還繳交費用9成,不含報名費。
- 開課日後至課程三分之一前:退還繳交費用5成,不含報名費。
- 逾課程三分之一:不退費。
- 報名繳費後至開課日前:退還繳交費用9成,不含報名費。
- 其他相關事宜,請參閱本校推教中心「常見問題」[點我連結],或來電(02)2272-3568或ee@ntua.edu.tw洽詢。
課程資訊
師資簡介
學歷:
國立臺灣藝術學院視覺傳達設計學系學士;國立臺灣藝術大學造形藝術研究所碩士
經歷: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視傳系兼任講師
課程簡介
課程概要
1.本課程旨在透過理論與實務互證,建立學生對平面、立體、空間三種設計領域的本質的基本認知。
2.經由閱讀或討論等方式,引導學生了解設計對藝術、科技、人文、環境之影響及發展趨勢。
3. 訓練學生具備設計思考能力,並培養以設計實踐創意、服務社會、關懷環境的宏觀視野。
教學目標
1. 建立設計領域範疇的認知,瞭解設計的發展歷史,培養設計領域重要議題的研討能力。
2. 能熟悉各設計領域的設計對象、生產分工和知識體系等三方面的觀念。
3. 能融通有關設計的理論和實務之差異,並認識到設計實踐的各種課題。
課程要求(含課堂外作業要求)
1.出席正常,不任意缺課。
2.上課筆記抄寫完整。
3.按時繳交作業報告。
評量方式
出席狀況10%,期中考試30%,作業報告30%,期末考試30%。
教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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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教師自編教材)
作者:黃睿友 / 出版社: / 出版日:
參考書籍或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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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設計概論
作者:楊清田、鄭淳恭、黃睿友 / 出版社:全華圖書 / 出版日:2011年7月 -
書名:設計概論
作者:林崇宏 / 出版社:全華圖書 / 出版日:2000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