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飾品設計與製作[隨]
報名須知
- 【修習效益】自114學年後報考本校二年制在職專班《工藝系》:年滿22歲以上,①修習「工藝設計領域學分班」達60學分(含)以上,加上他系課程達20學分(含)以上,合計80學分(含)以上,入學後得比照二專本科生,不須補修專業基礎課程;②二專、五專及三專非本科生,修習「工藝設計領域學分班」達40學分(含)以上,入學後得比照本科生,不須補修專業基礎課程。
※依教育部規定,「112-暑」學分班課程結束日在9月份,應與「113-1」學分班一併合計18學分。- 課程若額滿,請來信ee@ntua.edu.tw排候補;「候補學員」在113年9月2日(一)10:00前,都未接到遞補通知,表示無名額,請改選其他課程。
- 報名時間:
- 『所有學員』網路報名:自113年7月1日(一)14:00起,至113年9月2日(一)10:00止;最遲於113年9月23日(一)前完成報名及繳費,逾期不予受理。
- 報名資格:①年滿18歲以上;或②未滿18歲者,需高中職畢業,並檢附畢業證書。
- 招生簡章:113-1_推廣教育「碩、學士課程」學分班招生簡章《點我開啟》;113-1_推廣教育學分班「開課注意事項」《點我開啟》。
※課程名稱有[上]或[下]為學年課程,[隨]為附讀於正規學制,[A]、[B]、…為課程班別,非指不同課程。 - 收費標準及繳交資料:應繳金額= 報名費500元(學分班1學年繳交1次,本校教職員生及校友免繳)+課程總費用。
※繳費帳號請登入本系統,在「常用服務>>檢視選課、繳費帳號及繳費情形」查詢;繳費1個小時後,亦可在此查詢繳費情形。
※除未滿18歲報名學士課程,需繳交高中(職)以上「畢業證書」影本外,不用再繳交身分證、繳費收據、報名表…等資料。 - 退費標準:
- 報名繳費後至開課日前:退還繳交費用9成,不含報名費。
- 開課日後至課程三分之一前:退還繳交費用5成,不含報名費。
- 逾課程三分之一:不退費。
- 報名繳費後至開課日前:退還繳交費用9成,不含報名費。
- 其他相關事宜,請參閱本校推教中心「常見問題」《點我連結》,或來電(02)2272-3568或ee@ntua.edu.tw洽詢。
課程資訊
師資簡介
學歷:
國立台北藝術大學造型研究所碩士
經歷: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工藝系兼任講師;宜蘭縣立慈心華德福教育實驗高級中學藝術兼任老師;羅東社區大學玻璃藝術講師
課程簡介
課程概要
本課程上課地點為二校區之嘉美彩色鑲嵌玻璃藝術工坊,本課程與翁意忠先生協同上課。
本課程介紹玻璃相關知識,學習玻璃表面處理、玻璃切割、玻璃融合等技法,運用多種技法製作玻璃飾品。培養學生在造型、設計、美學、色彩、創意等方面領域潛能,強調各種素材的再生與複合利用,以「綠時尚設計美學」為目標。
教學目標
本課程旨在介紹簡易玻璃藝術的歷史、基本技術和創作過程。通過理論講解和實踐操作,學生將學習如何將玻璃材料切割、拼接,並運用不同的技巧和工具創作出個人風格的鑲嵌玻璃作品。
使學生在未來藝術創作更能對玻璃材質的使用更能得心應手。
課程要求(含課堂外作業要求)
1.作品的完整度及創意性、2.對材料的熟悉度及過程技術嫻熟
評量方式
1. **每段作業**:依照課堂進度,完成指定的練習作品並進行小組討論。
2. **期末考試**:以完成的個人創作進行講評,包括設計理念、技術難點及創作過程的分享。
出缺席 20%
玻璃創作作品 50%
學習態度 30%
參考書籍或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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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揭開玻璃藝術的神秘面紗
作者:王鈴蓁 / 出版社:藝術家 / 出版日: -
書名:西洋玻璃藝術鑑賞
作者:吳曉芳 / 出版社:藝術家 / 出版日: -
書名:玻璃飾品設計
作者:吳歐红 / 出版社:清華大學出版社 / 出版日:
課程內容與進度
本學期上課完成作品介紹
玻璃噴砂創作介紹
(準備:鉛筆.筆刀)
鑲嵌玻璃花房.珠寶盒製作
(準備:玻璃刀.油性細字筆)
(準備:色鉛筆)
(準備:細毛筆.釉料)
(備註:玻璃四方盤完)
(準備:彩色玻璃)
(準備:玻璃.金箔)
(備註:玻璃飾品墜子完成)
(準備:玻璃)
或校外參訪
(準備:噴燈、砂紙)
(準備:細砂、膠)
(準備:玻璃鏡面)
(準備:彩色玻璃)
(準備:彩色玻璃.錫.銅箔.焊槍)
(準備:彩色玻璃.錫.銅箔.焊槍)
(準備:彩色玻璃.錫.銅箔焊槍.矽膠)
燈飾完成及期末評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