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聲表演藝術[隨]
NT$ 5,000
此課程為「人工報名」,請洽詢推廣教育中心 (02)2272-2181轉1611 ,或來信 ee@ntua.edu.tw
授課時間
(四)18:30-20:15
學年/學期
學期課
開課單位
戲劇學系
招生名額
1 位
課程起訖
2026/09/10 ~ 2027/01/07
學分/時數
2.0 / 36 hrs
上課教室
戲劇1F新排演
報名須知
- 本班課程限「本校畢業生」選修,詳情先洽本校師資中心助教,電話為(02)2272-2181轉2413。
- 資格限制:依教育部104年1月28日臺教師(二)字第1040009140A號函說明,申請隨班附讀者,應先向師資培育之大學申請該類課程認定,經學校認定學分不足使得同意申請隨班附讀;若有問題請來電本校師資培育中心,請來電逕承辦助教。
- 修習學分限制:每學期至多修習10學分為原則,並於2年內完成補修及認定;「學年課程」改為學期課程,需於上學期課程結束前,經授課老師及系所同意,才能改為學期修習,否則仍要依規定修習一學年。
- 申請流程:
- 全校課表查詢及填單申請:請先至本校校務行政系統(http://uaap.ntua.edu.tw/ntua/,帳號guest、密碼123)查詢全校課表,並填寫『合格教師加科及跨領域』隨班附讀申請,經「授課教師」及「開課系所」核章同意後,送回本校「師培中心」承辦人審查及協助媒合課程。
- 註冊推廣教育學員:再至本校「推廣教育中心」(https://eec.ntua.edu.tw/Member/Register)完成「學員註冊」,以利後續選課及費用繳交。
- 課程登錄及繳費:經本校「師培中心」完成審查後,由本校「推廣教育中心」登錄課程,並寄發之繳費金額及帳號繳費。
- 成績單及學分證明:課程結束1個月後,始可向本校「師培中心」申請成績單及學分證明書。
師資簡介
林明 老師
學歷: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應用媒體藝術研究所碩士
經歷:
台北曲藝團團員
課程簡介
課程概要
1. 本課程為將相聲運用於戲劇表演之基本學科。
2. 當你學習了相聲藝術後,就可以加強學生的表演技巧。
3. 相聲四大基本功「說、學、逗、唱」是培養同學表演功力的最好磨練方式,藉由相聲培養同學成為一位全方位的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