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琴合作表演藝術[A][隨]
報名須知
- 課程若額滿,請來信ee@ntua.edu.tw排候補;「候補學員」在114年8月25日(一)10:00前,都未接到遞補通知,表示無名額,請改選其他課程。
- 學員於修習期間應遵守本校及開課單位的相關規定,如有報名資格不符、患有或疑似患有法定傳染病、不當行為影響教學及學員上課,經通知仍未改善者,得取銷其修習資格。
- 報名時間:
- 『舊生優先』Mail報名:自網路公布日起,至114年6月16日(一)10:00止。
※曾於「113學年」、「114-1暑」報名學分班課程,或本校教職員生及校友者,優先報名,一律使用Mail(ee@ntua.edu.tw)通訊報名,並於規定期限內前完成繳費,逾期者刪除選課。 - 『所有學員』網路報名:自114年6月16日(一)14:00起,至114年8月25日(一)10:00止;最遲於114年9月15日(一)前完成報名及繳費,逾期不予受理。
- 『舊生優先』Mail報名:自網路公布日起,至114年6月16日(一)10:00止。
- 報名資格:大學畢業以上(二、五專須畢業滿3年,三專須畢業滿2年),並檢附畢業證書。
- 招生簡章:114-1學、碩士課程「學期學分班」招生簡章《點我開啟》;114-1「學期學分班」-開學注意事項《尚未公布,點我開啟》。
※課程名稱有[上]或[下]為學年課程,[隨]為附讀於正規學制,[A]、[B]、…為課程班別,非指不同課程。 - 收費標準及繳交資料:應繳金額= 報名費500元(學分班1學年繳交1次,本校教職員生及校友免繳)+課程總費用。
※繳費帳號請登入本系統,在「常用服務>>檢視選課、繳費帳號及繳費情形」查詢;繳費1個小時後,亦可在此查詢繳費情形。
※除未滿18歲報名學士課程,需繳交高中(職)以上「畢業證書」影本外,不用再繳交身分證、繳費收據、報名表…等資料。 - 退費標準:
- 報名繳費後至開課日前:退還繳交費用9成,不含報名費。
- 開課日後至課程三分之一前:退還繳交費用5成,不含報名費。
- 逾課程三分之一:不退費。
- 報名繳費後至開課日前:退還繳交費用9成,不含報名費。
- 其他相關事宜,請參閱本校推教中心「常見問題」《點我連結》,或來電(02)2272-3568或ee@ntua.edu.tw洽詢。
課程資訊
師資簡介
學歷:
美國密蘇里大學音樂院博士
經歷: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音樂系專任教授
課程簡介
課程概要
鋼琴合作藝術是所有鋼琴家不可缺漏的領域. 它須要專業知識與技巧. 透過對此藝術之鑽研,學生不僅音樂涵養提昇, 室內樂演奏(Duo)技藝亦將更上層樓. 課程以選定之音樂會曲目為目標,經由討論及排練演出等各方面之學習探討,期望達到對樂曲之深度掌握.
教學目標
依實際曲目認識與排練,並就器樂合作之演奏曲目共同做研究報告,以解說音樂會形式發表成果,達到演奏之實質意義。期許學生能在合作藝術上有明確合作觀念與方法並達到對作品共同演出之完整理解與詮釋之能力。
課程要求(含課堂外作業要求)
1.每組每週3小時以上排練
2.每週排練紀錄與檢討
評量方式
1.課堂參與與預定曲目內容準備 20%
2.期中:期末發表之音樂作品解析與內容紙本 30%
3.期末:第二次解說式音樂會發表 50%
教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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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Art of Accompanying: Master Lessons from the Repertoire.
作者:Robert Spilman / 出版社:Schirmer Books / 出版日:1985年3月 -
書名:Am I Too Loud?: A Musical Autobiography
作者:Gerald Moore / 出版社:Macmillan / 出版日:1962年1月 -
書名:The Practice of Performance: Studies in Musical Interpretation
作者:John Rink / 出版社: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 出版日:2005年 -
書名:Musical Works and Performances: A Philosophical Exploration
作者:Stephen Davies / 出版社:Oxford University Press / 出版日:2004 -
書名:Music for More than One Piano: An Annotated Guide
作者:Maurice Hinson / 出版社:Indiana Unoversity Press / 出版日:2001
參考書籍或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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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
作者: / 出版社: / 出版日:
課程內容與進度
2.器樂與鋼琴合作指導/鋼琴與鋼琴合作指導
2.器樂與鋼琴合作指導2.鋼琴與鋼琴合作指導
2.器樂與鋼琴合作指導/鋼琴與鋼琴合作指導
(3)全體共同討論
2.器樂與鋼琴合作指導/鋼琴與鋼琴合作指導
*邀請器樂演奏家講座與協同指導
2.鋼琴與鋼琴合作指導
*邀請器樂演奏家講座與協同指導
2.鋼琴與鋼琴合作指導
*邀請器樂演奏家講座與協同指導
2.鋼琴與鋼琴合作指導
2.器樂與鋼琴合作指導2.鋼琴與鋼琴合作
2.器樂與鋼琴合作指導/鋼琴與鋼琴合作指
2.器樂與鋼琴合作指導/鋼琴與鋼琴合作指